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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南州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龙里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管理岗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消防车辆驾驶(维修)、消防装备使用(维修)、消防设施操作员、绳索救援、潜水、无人机操作等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战斗员岗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消防车辆驾驶(维修)、消防装备使用(维修)、潜水等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6年12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须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附件1),并出具乡镇政府一级及以上相关单位有效证明材料(附件6)。

  报考人员须在12月26日18:00前填写《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报名(@163.com)。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此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毕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基本体格审核。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现场对身高、体重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应急救援或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

  (7)对于需要现场认定是否放宽年龄等情形的,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组织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附件2)、⑦的书面认定材料、⑧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7)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注: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拥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证书、证明的,分别加2分、1分,获得国家级体育(体能类)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获得国家级体育(体能类)竞赛前8名次,从第一名3分依次递减0.15分,第八名后不加分;获得省级体育竞赛(体能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得省级体育(体能类)竞赛前8名次,从第一名2分依次递减0.15分,第八名后不加分;获得市级体育竞赛(体能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获得市级体育(体能类)竞赛前5名次,从第一名1分依次递减0.15分,第5名后不加分。游泳、田径、潜水、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其他专业特长且拥有国家认证的相应资格、资质证书、证明,每项加0.5分;

  4.接受过专业救援培训并持有以下应急救援专业技能证件(①挖掘机、吊车、叉车、装载机等特种车辆驾驶证;②无人机操作证;③机修、汽修、电机维修技师等以上专业技能证书;④医生、等以上医护专业资格证书;⑤消防员资格证;⑥绳索、建筑物坍塌(地震)等救援证;⑦潜水、急流救援、冲锋舟驾驶等水域救援资质证书)每项加0.5分;

  5.初级、中级、高级(技师)消防设施操作证分别加0.5分、1分、1.5分,注册一级、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分别加5分、3分;

  6.解放军和部队、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期间每年工作经历加0.1分,获得过支队(团)级以上的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奖励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

  (2)体能测试:100米负重跑(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7.5%折算为管理岗考核成绩)、60米肩梯(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7.5%折算为管理岗考核成绩)。

  (3)技能测试:一人三带(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5%折算为管理岗考核成绩)、绳结制作(随机抽取五个考核,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5%折算为管理岗考核成绩)、3:1倍力系统制作(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5%折算为管理岗考核成绩)。

  (1)体能测试:1000米跑(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12%折算为战斗员岗考核成绩)、100米跑(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12%折算为战斗员岗考核成绩)、单杠引体向上(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12%折算为战斗员岗考核成绩)、负重登10楼(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12%折算为战斗员岗考核成绩)、原地攀登二节拉梯(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12%折算为战斗员岗考核成绩)。

  报考人员参加体能考核前均须签订《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安全承诺书》(附件3),按照《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技能考核项目及标准》(附件4)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考核。

  岗位考核环节成绩公布后,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技能考核人员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体能考核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考核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取得岗位考核环节成绩确定“岗位考核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岗位考核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面试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最终成绩按有效成绩40%折算。

  考核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排名依次递补(若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岗位考核环节成绩高者)。

  依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进行体检,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选定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就诊复检,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

  审核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面试通过人员需提供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经资格复审、理论考核、体技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两个月内,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岗位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拟聘用人员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通过体检、政审环节后进行补录招聘。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合同。

  (一)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政策规定,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基本工资(含级别工资4455元/月、岗位工资不低于180元/月)+津贴补贴(包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奖金(包含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综合考评奖金)。津贴补贴、奖金面议,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4300元/月(包含个人需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满后,我们将确定级别和对应的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三)新招聘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七)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员,可推荐参加车辆驾驶、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消防业务相关培训,大队给予培训补助,可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考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派员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